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覆盖率低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防范执法风险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基层实践来看,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覆盖率普遍偏低,部分单位甚至长期处于“空白”状态,严重制约了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现结合基层实际,对这一问题作如下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原因分析
(一)制度设计“悬空”,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未打通
尽管《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中央文件已明确“2020年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但配套细则长期缺位,导致基层执行无标准、无抓手。多数县级政府仅将公职律师设置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加分项,而非刚性约束,造成“设不设一个样、有没有都过关”的消极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