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创新激励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出系统部署,对促进企业开展制度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依法治企,激励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脱颖而出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微观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就主要围绕“厘清产权关系、解决政企不分、改善公司治理和推动科学管理”等方面展开,直接促进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也带动了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