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活动中双方应注意的安全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的社团成员和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学生社团三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对于学生社团内部活动,社团管理委员会原则上要求 小型、就近、方便。
二、社团组织活动必须事先提前一周申请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查具备各项安全条件,批准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活动。
三、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会员进行任何活动。
社团私自组织,责任自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四、团队成员要在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开展活动。
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带领队员遵守安全规定,保护同学们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