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下面,我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谈几点意见,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领悟《条例》要义,筑牢思想根基
(一)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公款吃喝、违规配车、公款旅游、修建豪华楼堂馆所、大搞节庆论坛活动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在新的形势下,修订《条例》,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