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近期,中央通报的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5人共饮4瓶白酒,1人饮酒后当日下午死亡的严重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这一事件性质恶劣,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我们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今天,我们召开此次市直机关以案为鉴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部署推进会,就是要深刻汲取教训,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在我们市直机关发生。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违规饮酒问题的严重性
(一)违规饮酒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党的形象是党的生命线,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事业发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为党的政策执行者和公共事务管理者,其言行举止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违规饮酒行为,不仅违背了党员干部应有的纪律要求和职业操守,更让群众看到了党员干部的放纵和失职,极大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和威望。群众对党员干部有着较高的期望和信任,一旦出现违规饮酒这类不良行为,会使群众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产生质疑,破坏党与群众的血